《紐約客》可說是白先勇「千呼萬喚」始出現的作品,已經「悠悠忽忽」的「跨過了一個世紀」。集子中的六篇作品:〈謫仙記〉、〈謫仙怨〉、〈夜曲〉、〈骨灰〉、〈Danny Boy〉和〈Tea for Two〉中,前四篇是早年即發表的。創作年代從最早的〈夜曲〉(1979),到最新的〈Danny Boy〉和〈Tea for Two〉(2001),中間隔了約莫二十多年。這段時空的距離,似乎也分毫不差的顯現在新作裡。
〈謫仙記〉與〈謫仙怨〉基本上仍是「家國之思」中的範疇。比較特別的是李彤是直接由中國去美國,黃鳳儀似乎是經由臺灣到美國。這兩者之間,身份與地位固然有所落差,其精神毅力與結局亦大不相同,然而卻都是論述「傳統思想」在遭遇到「西方思想」的挑戰時,所面臨的精神困境。
我比較有意見的是劉俊的序註。我無法同意序註中所說的「她最後的行為和處境,事實上已成為高級的風塵女郎。」我個人認為,這是太過男性觀點的想法。李彤生活的失序,來自於她處境中的「失根」--而其「生活失序」最嚴重,說到底也不過就是。其看來「放蕩」的行為目的也不在於金錢,而在於意圖尋求生命的意義--而她最終仍無法尋得,故而只好自絕於事、棄絕這個世界。用「高級的風塵女郎」這樣的印象來評價李彤,不僅未得見其精神底蘊,更將之置於男性的觀看焦點之下,而忽略了女性的自主意識。這樣的觀點,在今日來說,毋寧更讓人「驚異」。
〈謫仙怨〉。我也不能同意在《紐約客》的序註裡,劉俊寫著「黃鳳儀」淪落風塵後『蒙古公主』成了她的招牌--這或許可以說明她有『公主』的氣質,而她的過去也當得起公主的稱號。」這段推論我相當不能接受。如同白先勇的其他小說,「黃鳳儀」這個名字的確自有其象徵性,「黃」表明了種族,而「鳳儀」則是封建時代女子所能獲得的最高尊號(皇后)。然而擁有這樣一個尊貴名號的女子到了紐約這個大都會,卻節節敗落。這一方面象徵了黃種人/漢民族在遭遇西方文明時節節敗退的窘境,終於形成(尊貴的)女子「下海陪酒」的景況,然而另一方面,「蒙古公主」的稱號卻也代表了「西方人」對「東方」的不了解,僅僅是其異國獵奇想像的投射。放置到權力關係的位階下,「男性-女性」、「西方-東方」的模型更是昭然若揭。而這樣的關係僅僅是象徵性的、投射性的,並不必然非得要「過去當得起公主的稱號」又或「公主的氣質」。非得要說死了,那反倒一點味道也沒有了。
然則,〈謫仙記〉與〈謫仙怨〉的篇名卻也隱隱然的暗示了李彤和黃鳳儀在位階上的不同。她們同是「謫仙」,自「天上」(中國/臺灣)貶到「凡間」(美國)。這樣的感想不僅是文化感嘆上的,更有現實的一面(自不食人間煙火的世界掉入)。「謫仙」顯示了其「仙」的本質與「謫」的事實,而「記」與「怨」則顯現了兩人在面對現實時所採取的對策,及其後的處境。李彤的家境優渥,故而不必為生活的實質需要所困,她的煩惱是精神上的。其最終的投水而死,也顯示了「質本潔來還潔去,強於污淖陷渠溝。」的邏輯,故名之為「記」。而黃鳳儀呢?她到紐約為的是求學唸書(但她本不是那塊料,是母親為了面子而硬送出國,目的也只是「撈個好夫婿」結婚嫁人罷了),但卻意外的在大城市中見識了人性、見識了背叛,也見識了「破滅」。
這樣的破滅不僅僅是個人的,更像是社會的。當原有的體制敵不過外來的衝擊,原有的道□觀也就由是崩塌。黃鳳儀幽幽的「初戀那種玩意兒就像出天花一樣,出過一次,一輩子再也不會發了」話語,與後來「開心拜金」的行為。彷彿是面對破敗的「新中國」(無論是那一岸),所僅有的因應之道。
〈骨灰〉與〈夜曲〉是兩則是理想破滅又遭受背叛的故事。總也忍不住想起歌詞,「你最愛的人,傷你卻是最深」。從熱血到悲涼,那麼多的青春與夢想就此浪費,難以不令人感到憮然。〈骨灰〉中,大伯的一句「你從紐約去上海,他從上海又要去紐約——這個世界真是顛來倒去嚇。」雖清雖淡,但背後蘊結著多少無從置信起來?齊生自己,難道又未曾經歷過理想的破滅嗎?〈夜曲〉則將兩名主角置於不同的社會背景中,多年後吳醫生與呂芳重逢時所想到的是年輕時的理想、夢與愛,然而身患憂慮的呂芳則僅僅意圖尋求老友的援手--這之中的落差,也遠比什麼都更能清楚的描繪出懷抱著不同經歷的兩人之間的巨大落差。
而看到〈骨灰〉中鼎立表伯的慷慨激昂,忍不住令人想起這幾年總也在臺灣沸騰的二二八。何其相似的悲劇,曾經上演了幾回?
勝利以後,那些接收大員到了上海南京,表現得實在太壞!什麼‘五子登科’、‘有條有理’,上海南京的人都說他們是‘劫收’,一點也不冤枉——民心就是那樣去的,我們那時還能保持緘默麼?
「鼎立,」大伯淚眼汪汪地註視著鼎立表伯,聲音低瘂地說道,「你罵我是『劊子手』,你沒錯,你表哥這一生確實殺了不少人,從前我奉了蕭先生的命令去殺人,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對,為了國家嘛。可是現在想想,雖然殺的都是漢奸、共產黨,可是到底都是中國人哪,而且還有不少青年男女呢。殺了那麼些人,唉——我看也是白殺了。」
政治與文學總也如同社會與文學,如同記憶,不是說要放開,就放得開的。
〈Danny Boy〉與〈Tea for Two〉為白先勇的同志小說開展了一個全新的面向:愛滋書寫。但其中卻也不乏〈月夢〉以降,〈青春〉、〈寂寞的十七歲〉、〈孤戀花〉、〈滿天裡亮晶晶的星星〉、《孽子》等長短篇小說的影子。如〈Danny Boy〉中,「雲哥」對於「C中」(唉我忍不住直接帶入建中,想想c,想想植物園蓮花池,於是最終仍忍不住面向對白先勇年少的窺探)年輕男孩們肉體的垂涎,恰巧上接了〈青春〉中那一位欲下筆然而卻凝固在對少年的凝視中的老畫家。就連導致「雲哥」被開除的那一幕,也都如同〈青春〉中老畫家意圖抓住少年的翻版--受驚的美少年掙脫,而導致老畫家(雲哥)溺死(被開除)。那正是「靈與肉」的首次爭鬥--肉勝而靈敗,於是墮向死亡。(附帶一提,老畫家意欲捕捉的,也正是〈Tea for Two〉中丹弟所捕捉到的、鮮亮的□--唯有正值青春之人不會為其所迷)。「中央公園」在白先勇的筆下,又何嘗不是另一個「新公園」的翻版?
我在〈Danny Boy〉中聞嗅到了太多過往:「地下室的書庫」、「散發著霉氣的書」恍然間和〈芝加哥之死〉的吳漢魂重疊(巧的是,〈Danny Boy〉的「雲哥」也姓吳),而紐約的龐大無情,漠然的吞噬則迴轉連結到了《謫仙怨》。而「那些夜行人的眼睛,像野獸的瞳孔,在炯炯的閃爍著充滿了慾念的熒光」則與《孽子》中那些尋芳客頗有異曲同工之妙。
「青春」亦是過往白先勇小說中相當重要的主題。《孽子》中更堂而皇之的稱為「拜春教」。對於青春是如許的迷戀。然而青春畢竟只是一個時期,因而「學期末了,驪歌奏起,再我心中生根已久的那個少年影像」便「驟然拔除」了。由此,更可以見「雲哥」所迷戀的本質是少艾的芳華,而並非對特定對象有所交感。至此,「肉慾」的表達不言自明。
若說,羅與安弟近乎過去小說中白先勇同性戀伴侶的原型,那麼大衛與東尼,這對「爹爹」便是一個絕無僅有的幸福典型。兩人對各自的身體展露崇拜的背後,是對心靈契合的終級歌詠,而相守四十年,不離不棄直到最後一刻的這份情感,世上又有多少伴侶得以如此?而若將白先勇到如今為止的生涯與小說的主人翁們作些比附,則在我看來,羅與安弟這對「年輕人」所代表的,卻恰巧是白先勇過時而永恆的「阿但尼斯」的想像,是他過去面臨性向與社會認同之間掙扎的總結,而大衛與東尼,則不僅是他所夢想的「中晚年」,更是現實中亦有摯友陪伴數十年後,對這樣的感情所下的一個完美的註腳--而這之間最好的連結,莫過於大衛與東尼總是魂縈夢牽的那個「十五歲的夏天」。
那個「十五歲的夏天」,他們在林間、在湖邊嬉戲,而月光(或者星光)灑在他們的身上(同一件事情,兩人卻有不一樣的說法,這樣反倒更加真實,也更加體現了時光之河流過的溫潤感受)這個情節,總讓我覺得有某種熟悉的氣味。回去翻了翻《寂寞的十七歲》,總算讓我找到了那熟悉的感覺從何而來:正是〈月夢〉這一篇極美的小說。
「那個晚上月光很亮--」
(〈Tea for Two〉)
當他用熾熱的面頰將那纖細的身體偎貼權遍時,一陣快感,激得他劉出了眼淚。……月亮好圓好大,要沉到湖中去了。四周靜得了不得,他聽到松林中有幾下松子飄落的聲音--
(〈月夢〉)
然則,在〈月夢〉中的吳醫生和少年,正像是〈Tea for Two〉中的羅與安弟,也像是現實中的白先勇與王國祥。兩人之中僅有一人繼續年華老去。白先勇在《樹猶如此》中這樣寫著:
我與王國祥相知數十載,彼此守望相助,患難與共,人生道上的風風雨雨,由於兩人同心協力,總能抵禦過去,可是最後與病魔死神一搏,我們全力以赴,卻一敗塗地。
讓人忍不住為之動容。「大爹爹」與「胖爹爹」的同生共死,約莫也是在白先勇「僅有一人獨活」的悲愴中,所能想到的,為他們所創造的,最後也最完滿的結局吧。
而〈Tea for Two〉的能言處不止於此。舉凡其中對「中西合璧」的渴望、「爹爹們」往上海去的尋根之旅與家國想像之間的連結,「女同性戀」在白先勇小說中首次的不加遮掩出現,更是可繼續往下述說鑽研的。只是文章已經太長,就此打住好了。
《紐約客》的集結,是華文學界的一大盛事。然而,我唯一的疑惑是,為什麼〈安樂鄉的一日〉、〈上摩天樓去〉這篇沒有再收錄於這個集子呢?
On this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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