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Hasard suivi de Angoli Mala)這一篇小說,怎麼樣也不像是擁有一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作為作者的小說。它太淡,甚至可以說太通俗。那是一個女孩子在家庭破碎後,隨著母親到另一個地方成長,卻在偶然下遇見了一個亦父亦情人的過氣男星,兩人之間發展出淡淡的、說不清是憐惜、是補償或是慾望的情愫的小說。它不像帕慕克那樣充滿了異國的香味、堅實土地的氣息、古老國度的故事以及精密編織過後的圖像。它輕飄飄的,卻也不是昆德拉式或卡爾維諾式的輕盈。這樣的輕,乍感之下像極了架子上那一排粉紅皮小說中哪些本的設定。
但它或許確實深刻。不僅僅是那樣曖昧迷離的氣氛,而更在於這樣的一整場老梗被寫的如此細膩而真實。短短一個中篇,寫出了娜西瑪成長過程中的壓抑與逃離,默格的複雜,甚至是薛西福的稚嫩,娜迪亞的傷痛。人物為彼此塑出一些個立體的面向,在揭露的故事底下,讀者得以驚鴻一瞥地閃見他們各自的感受。那些感受如此熟稔,竟像是我們自身站在鏡前窺視著一個別樣的前生。我們或許不曾流浪於海,不曾經歷驚心動魄的冒險,然而即便如此,我們仍然偶爾會覺得疼痛郁烈,偶爾會覺得無上幸福。
於是或許也就懂得〈偶遇〉了。懂得了那種亟欲逃離的心理、被背叛的忿恨、落魄時的苦澀,以及成長之後的決然。
甚至可以看見偶爾快樂的時候,那海變幻莫測的美麗。
《偶遇》其實包含著兩部小說。另一部〈安格利˙馬拉〉講述的是一個成長在小鎮的印第安青年回歸部族後遇見一個印第安與黑人混血的美麗少女,他們之間的愛情故事。
這篇故事一看架構就覺得會是悲劇收場。青年無何選擇之下加入了走私幫派的運作,少女的美麗令人垂涎三尺。紅顏薄命與棒打鴛鴦,從來便不是哪一個民族的專利。
然而或許更令人驚心的在於國家公權力的暴力與謊言,以及面對「文明」時,「野蠻」是如何一步步敗退的。巴維托其實從來沒有過勝算,當他選擇回到叢林而非都市,選擇拒絕現代化的那一刻開始,他便註定敗亡。無論勒˙克萊喬是否景仰印第安文化,然而他的眼睛很清楚,逃離現代的下場便是消滅。〈安格利˙馬拉〉從一個角度而言,幾幾乎便是印第安族群滅絕史的微型重現:長老「土地不是印地安人所有」的文化理解、白人依賴現代器具以及法律強取豪奪的手段、印地安人的抵抗,黑人與印地安人之間的扞格,以及一些堪稱悲壯而無望的反抗。
而〈偶遇〉的默格又何嘗不是如此呢?他從權力的頂峰摔落,他選擇遠離陸地,擁抱最初的海洋。他的境遇甚至更為絕望:他從來沒有不依靠現代化的本錢。
看清了這一切,娜西瑪於是終於學會了決絕的特質。這樣的決絕並非與世界分裂,而是與自我分裂,只因弔詭的,唯有與自我分裂,才能獲得實踐自我的機會。於是她炸毀了船,她自願進了感化院,她選擇了自己的路。
妮娜或許也終將如此。或許在她於河畔哀悼完這些所有一切,她會以河水清洗自己,然後便遠遠的離開,再也不回頭。這中間有沒有耐人尋味的、所謂的性別差異?抑或只是書寫上所育成的「偶然」?
在閱讀這本書時我想起了海洋的味道。極為苦澀的鹹度讓人無論如何也不想多喝上一口。然而波濤之中浮浮沉沉,身不由己,於是逐浪隨波,終究也是喝了再喝,躲了再躲。
而我還想繼續討論(當代)小說關於身體的規訓。諸如,屏除掉「擁有女性特質的女孩」後,出現瘦瘦小小(像個男孩般)的女角的機率比出現胖胖圓圓的女角的機率神奇的總是大上了那麼許多。除了體型可以變換許多曖昧難分的男/女身份把戲外,這難道不是因為某種約定俗成的美學嗎?皮包骨的名模時常可見(於是纖瘦,甚至是似男孩的身體也就自成一套審美的標準),然而圓滾滾的的名模?還是到一邊涼快去吧。我想多寫一些這些東西、舉出更多的例子。然而,我已經累了。在讀完《偶遇》這樣虛無又寫實的小說之後,我感覺那麼絕望。
哪,規訓無所不在,哪怕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亦然。
On this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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