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在2013年首度擔任台灣推理作家協會評審時,因為太興奮所以把所有小說都看完之後提出的一些觀點。很幸運地,六年後當我回首這些文字,我覺得我的想法並沒有太多的改變。藉著這個重開部落格的機會,還是把它們搬過來做個紀念。
我改了篇名。原本這系列叫做〈第十一屆台灣推理作家協會徵文獎作品心得〉。當時覺得正是如此沒錯,現在回頭看卻覺得這個標題未免有些讓人一頭霧水。想要重新命個名,但怎麼想都想不到比卡爾維諾更好的標題。儘管如此,我畢竟和卡爾維諾相差得太遠,他的「備忘錄」已然幾乎等同我的聖經,沿用不免顯得托大。思來想去,決定將名稱取為小紙條。就是在中學時期大家會前後相傳的,有些人用超可愛便條紙,有些人隨便地將筆記本撕下來的玩意。附帶一提,我是隨便撕下來派的。非常漂亮的便條紙我反而不敢在上面寫東西了。因此,希望各位能夠將這系列文章視為我想偷偷塞給創作者們的小紙條,而不是什麼更加高上大的玩意。畢竟,推理小說之所以有趣,很大的部分是在於後來出現的作者們往往拚了命地去打破前人留下來的戒律(或者說,窠臼)。
好的,那麼以下是我當時寫下這系列文章時的想法。請特別注意粗體加黑的部分,因為直到了現在,這系列文章依舊不代表協會評審的標準,而僅僅是我個人的看法。
我有點記不起來第一次看推協徵文獎作品集是什麼時候了,但我想我應該會記住這一屆吧,因為這是我第一次擔任徵文獎評審,並且幾乎看完了全部投稿的五十五篇。(說幾乎,是因為有一篇雖是投稿作,但那東西實在很難讓人認同是作品,比較接近無止境的謾罵。說真的,如果這麼有空的話,不如上街撿撿垃圾吧?至少對社會環境有點益處。)很高興有這樣的一個機會,能夠讀到這些有趣的小說。因此,我想延續前面幾屆評審的優良傳統,對投稿作品進行逐篇評論,以回饋來投稿的創作者們。
因為前幾屆並沒有加入評審,所以我無法比較本屆參賽者與前幾屆的優劣。我只能就本屆所感受到的作一個整理歸納。我覺得本屆投稿者的想像力非常奔放,在寫作上也呈現出更多元的手法,有很多地方相當有意思,這些都是很值得鼓勵的。然而,從另一個角度上來看,這多多少少也使得「推理成分不足」成了普遍的現象。有鑑於此,在本次年會中,準決選評審們規劃了一個「臨門缺一腳」的講座,我負責的部分,就是從五十五篇小說裡提煉出一些較常出現的問題(我就知道不該暴露我想把五十五篇都看完的想法啊,結果差點來不及看完XD),提供給作者們(與有志創作的朋友們)做為參考。本篇即為我在座談會上提到的簡要整理。必須要說明的是,這些評判,並不代表協會全體或準決選評審的標準,而僅僅是我個人的想法。
Now, shall we begin?
0. 這是推理小說獎
所以,什麼是「推理小說」?推理小說發展至今已經一百七十多年了,關於此文類的定義自然也是雪花片片,飛滿天。講說一定要有死人嘛,日常之謎會跳出來抗議;講說一定要邏輯辦案嘛,冷硬派會拿出他們的酒杯,警察會說Goyakod(Get off your ass and knock on doors),說好吧那至少要有真相吧,艾林就會端著他的招牌菜從你身邊走過去。這也是推理,那也是推理,這世界好像無處不推理--但詭異的是,並非如此。儘管推理的邊界看似和宇宙一樣無邊無際,但正如同物理學家會推推眼鏡說宇宙是有邊際的,我也只能打打鍵盤說推理亦復如此。
生氣了嗎?覺得這真是搞什麼東西嘛。這樣怎麼可能知道什麼是推理什麼不是啊?!
嗯,其實就和宇宙有固定的物理定律一樣。儘管推理範圍可說浩瀚無邊,但它終究也有幾條簡易的法則可供判斷你是不是正處在推理宇宙的邊際之內。一個簡單的標準,就是以「謎團」或「犯罪事件」(或者至少是有可能成為謎團或犯罪的事件)作為核心的作品。
以「謎團」作為核心的作品,它的重點可以是「解開謎團」,可以是「解釋謎團」,也可以是「(在讀者的心裡)製造謎團」。謎團本身可大可小,可重如一個下士之死,也可輕如西瓜汁為什麼以詭異的圖案一連串地滴落在路邊;可實在如一間密室如何被破解,也可虛幻如「這道菜的主廚到底是不是漢尼拔。」
以「犯罪事件」作為核心的作品,它的重點可以是「解決犯罪」「策畫犯罪」或「執行犯罪」,它甚至可以是「敘述犯罪」,當然,如何別出機巧,這就看寫作者的功力如何了。
1. 主角塑造三原則:寫實!寫實!誇張也還是要寫實!
我最受不了兩種角色,第一是中二病,第二是瑪莉蘇。中二病我還可以忍受,前提是主角真的是中二或者任何低於此的年紀。其實中二不是罪過,人人都有中二的時候,有些成年人甚至長大了也還持續中二。以這個角度來看,中二的個性描寫不能說完全不寫實(因此我也不是完全地排斥它),但它異常的討人厭,特別是在作者毫無自覺筆下的角色其實有著中二性格的時候。
是的,寫作者對筆下角色的態度,往往微妙地影響了讀者對該角色的看法。很不幸的是,作者對角色的愛往往會讓讀者對該角色過敏。而最讓我過敏的,則莫過於瑪莉/蓋瑞蘇式的角色了。
好的,那麼,什麼是瑪莉/蓋瑞蘇?
簡單的來說就是完美小姐。這類的角色,通常年紀輕輕又智慧過人,除此之外,還時常擁有各式打破紀錄的頭銜(最年輕的博士、某某獎得主、某某紀錄保持者……),允文允武,各種技藝無所不通,而四周都圍繞著仰慕他的異性,就算只是路邊經過的路人也著迷於該角色的幽默風趣/迷人外表/更動人心魄的內在。這類角色也常擁有各種神祕的皇族或貴族頭銜,以及伴隨而來長死人不償命的正式名字。另外,各種神祕的髮色與不可能出現的瞳孔顏色、富可敵國的家庭地位、神祕的遺傳或傳奇的寵物、異常悲慘的過去等等,也是瑪莉蓋瑞蘇們常見的配備。
這類設定會出現的最大問題,除了角色的做作感太強外,就是角色個性特質描述的偏移,特別是在作者無法決定哪種特質更吸引人的時候。於是偶爾我們會看到主角一下冷豔如冰一下熱情如火,到最後乾脆雜在一起成為一種「矛盾的吸引力」,也就是既冷豔如冰又熱情如火,彷彿水火同源般讓其他角色都為之顫抖……。
或許有人會想問,這些在流行文化中不是很常見嗎?像柯南,他就是年紀輕輕又什麼都會啊!還有富豪刑事,神戶大助就算沒有把上面幾樣都齊了,至少也齊了一半不是嗎?
我想首先重點就是在這個「是不是都齊了」,以及作者是使用什麼語調去描述這個角色的。想想看,如果筒井康隆把神戶大輔這個角色取名叫大輔.迪.克拉利斯通 .凱薩 .神戶伯爵,接著又戴著迷妹濾鏡去強調這位伯爵如何風度翩翩,如何智慧無雙,如何宅心仁厚。《富豪刑事》會賣才有鬼。柯南也是類似的情況,假設他今天不是被神秘組織變成一個三頭身小鬼,而是按照原來的少年神探設定,翻起白眼來的人肯定要比現在多三倍吧?同時間,大家也別忘了,柯南最被吐槽的不就是他在夏威夷學的各式奇技淫巧…….呃我是說各種特技嗎?
所以請注意,我並非覺得角色一定要是寫實的中年失婚警探(一定要說的話,看多了,這樣的人物其實也挺刻板類型化的,實在令人很想打呵欠啊。),我只是反對作者過於愛角色而無法容忍角色哪怕一個地方的不完美。人無完人,這點無論是現實生活或小說都是一樣的。而很多時候,角色們正是因為這些缺點而可愛,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