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利安˙西蒙斯是位鼎鼎大名的人物,部份原因是因為他所寫的《Bloody Murder》。這本書真是天殺的非常經典,但我想大多數的讀者之所以難以忘懷應該歸功於西蒙斯那模擬兩可卻又充滿了個人風格的寫作技巧,這樣半是嘲諷半是稱賞的文章,讀到後來,對於一個最平鋪直述的句子,也就充滿了疑心,不斷的猜測著這是褒呢還是貶呢。然而無論褒貶,那有意無意透露出的幽默譏誚總是難免的,也就讓我對他的作品蒙上了一層猜測,而他對於那麼多小說家的點評,自然而然的也讓人對於他自己的小說創作充滿了好奇。由是,我找到了《二月三十一日》。
《二月三十一日》這個題名,打從一開始便引人疑竇:二月哪來的三十一日?然而,月與日的搭配在日常生活中是如此的習以為常,以致於初見這麼個書名時,我好像拿到一幅「大家來找碴」的圖片一般,東歪西看了老半天,想找出那讓人覺得不自然的一點。
而這本質上就是整部小說的詭計所在。《二月三十一日》原來是本比我想像中更加嚴肅的嘲諷作品。小說裡並不常見西蒙斯在評論時發展的毒舌功力,但挖苦的技巧卻三不五時的隱約閃爍。對於西蒙斯來說,這樣的圈點只算小試身手,他更大的企圖心或許在於書寫一個包含了偵探故事的犯罪故事,這個故事可以用於嘲諷偵探/犯罪故事,也可以用來質問更深層的道德倫理。在書寫的技巧上,西蒙斯採用了一種半意識流的寫法,詳細的記述了故事中心人物安德森心理狀態的演變。這樣的寫法,讀者必須緊緊跟隨著安德森的思緒,而也不僅只透過他的眼睛看「當下的」事物,必須更進一步的透過他的心靈去解讀這些事物給他帶來的影響。由於意識的漂流無邊無際,僅僅一個可樂瓶就能帶人穿越時空,因而這樣跟隨的旅程顯得異常艱難,通常情況下,讀者會被搞到頭暈腦脹是很正常的。講到這裡,我實在要忍不住抱怨自己是著了什麼魔,昨天才看完《戴洛維夫人》,今天又不怕死的往《二月三十一日》裡碰?
反正故事大意是這樣:故事一開頭,一名女士摔下樓梯去世了,陪審團決議認為她是意外逝世,而她的丈夫安德森,從這一天起成了鰥夫。但世界持續運轉,安德森先生依舊得上班,他是廣告業的文案經理,擁有自己的辦公室。然而從某日開始,他進辦公室時總會發現一個無聊但充滿惡意的舉動:桌曆的日期被轉到妻子去世的那一日。之後,一切彷彿都變了調。工作壓力增加、怪異的事件亦然。同事、鄰居變得不對勁,而一名警探總是鬼鬼祟祟的跟在他的身後。安德森不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讀者亦然。然而身為讀者,我們將比安德森更加疑惑的一點是,他的妻子真的是意外死亡嗎?
故事如同意料之中的發展到一個高潮,之後有人出來給了一切怪事的解釋。然而在結尾,西蒙斯卻給了我們一個暗示,這個暗示除了令人驚訝外也讓人扼腕,同時帶出了西蒙斯對於人是否該扮演上帝此一命題的回答。
西蒙斯在《二月三十一日》裡的企圖清晰可見,而這樣的一個企圖將這本小說帶到了位於通俗與嚴肅的邊界。它仍舊保有它的娛樂性(儘管可能要保持著一點耐心),但更引人注目的是其對於日常、生活與各種人性的描寫,而這也使得這本小說有了另一種大致而言屬於嚴肅文學的深度,雖然可能不夠像是《罪與罰》深刻,不過那畢竟還是種深度。而如果我們考慮到這類型的作品在出版氾濫的今日有多少,那麼對於西蒙斯的前衛與力度理當會有所敬意。話說回來,提到娛樂性,我在閱讀結尾時,回想到小說稍前,警官提出福爾摩斯的〈銀班駒〉一案與本案的相似性,忍不住對西蒙斯嘲諷與翻轉的功力感到欽佩不已。諸如此類無法讓人笑開懷,卻不由得嘴角一抿,發出「GOT IT」電波,是我覺得整本小說最精彩的所在--我幾乎可以看到西蒙斯在黑色鏡框後噙著一絲若有似無的狡獪微笑,徵詢著讀者他是否夠格寫出那些讓人噴飯的評語。
On this day..
- 消失的鑽石頭飾/傑克.福翠爾 -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