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有看到有趣而不過分油滑或悲苦的第一人稱敘事小說了。大衛.高登相當滑順地將冷硬派偵探故事的模型套用到窮酸作家的身上,同時藉由扮演「經紀人」的富家女高中生,順理成章地配置了更常在古典推理中看到的「助手」。這個帶有喜劇效果的組合設定了本作的基調:是的,它有點瘋;是的,它有點驚悚。但別擔心,它就像跳跳糖。一切都會變好的。否則,哈利.布洛赫這個百變作家,要如何活著寫下這樣一本有意思的小說呢?
以「二流小說家」這樣的人設,最大的危險或許就在於過度的譏嘲。那將讓小說不可遏止地滑向偏激或令人厭煩。大衛.高登最令人感到技巧高超之處,或許便在於他在諷刺與苦惱/坦承之間取得的某種微妙平衡。這個平衡,正是使得這個角色取得讀者信賴(與喜愛)的最大關鍵。在謀殺故事的表象之下,這實際上也是一本討論大眾文學何以迷人,以及「二流作家」內心掙扎的小說:長於類型小說的布洛赫,實際上嚮往著成為純文學作家。然而他就是辦不到。有意思的是,這在類型小說的歷史上並不罕見。眾所皆知,寫出福爾摩斯的柯南.道爾,更希望以歷史小說作家之名流傳千古。
也因此,《二流小說家與殺人狂魔之唯美三連拍》其實也可以被視為某種成長之旅(或者說,如何應對中年危機)的小說。它裡面不乏相當精彩的論點。比如這一段針對類型小說讀者的言論:
為什麼我們要閱讀?一開始在孩童時期,我們是為了什麼而愛上某一本書?最主要的原因,我認為是旅行。書讓你飛入冒險故事,飛入一個感覺像是自己夢境的神秘世界。但是,也有人將他們視為逃避的窗口:逃避無聊、不快樂、寂寞,遠離任何我們無法承受的人或地。當我閱讀時,頁面上的字取代了我腦子裡的聲音。於是,我不用再當我自己。即使只是一會兒,我忘記了心裡的痛苦。對真正的讀者、狂熱的讀者來說,小說的吸引力就像毒品之於吸毒者,就像戀人之間的愛慕,強烈到失去理性。
諷刺的是,這樣的閱讀一定會產生極端的愛憎。……吸血鬼、科幻、推理小說的粉絲是一種返璞歸真的稀有族群。他們的閱讀心態不僅保有兒童時期的愚蠢、勇敢,還參雜了青少年時期的絕望、勇氣。他們讀小說,是因為他們必須讀。
又比如,這段由「殺人狂魔」戴倫對布洛赫發表的文學論:
看在老天的份上,學著去描述得詳細一點,描述出生命原本的樣子。你想當個真正的作家嗎?我是個真正的人。描述我。你想要寫出文學作品嗎?我就是文學。
至於這段「成長之旅」是否成功?我不太確定。我只確定它還蠻好看的,以及好像有點明白了為什麼英文書名只是簡單的 the serialist,中文書名卻出現了「三連拍」這麼富有音樂性的詞彙。
大衛.高登的繁中譯本似乎僅此一本,有點可惜。
On this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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