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有點不好意思,身為推理迷又加入推協的我,照道理來說應該是個鐵打不動的死忠款,但最近我的愛完完全全沒有節操不顧廉恥,爬啊爬的從美漫一路爬進了科幻。不過即使如此受到如此打壓,我心中屬於推理的那一塊還是不屈不饒地在這新版圖找到了一個立足之地。對,沒錯,就是我們可愛迷人且充滿了理智之魂的瓦肯美人Mr. Spock。不管是老版的Nimoy還是新版的ZQ,各自都美得冒泡泡。但他們最迷人的地方當然不是外表(咳,倒也不是說那一點也不重要),他們最迷人的地方,當然是那一口硬梆梆的「符合邏輯」跟「不合邏輯」,以及好像懂又好像不懂人類邏輯的那些個時刻了。嗯?好啦我知道這文的標題是台推徵文獎,不是推獎史巴克也不是推史巴克獎……好啦我會趕快導回正題……
是的,本篇的重點就是史巴克……的教誨,邏輯永遠是最重要的。
2. 邏輯永遠是最重要的
邏輯到底有多重要?為什麼很重要?因為有史巴克的背書加上本人懶惰的個性,我本來不打算再說什麼。但為防有人冒出來用寇克或老骨頭打我巴掌,想想還是稍微解釋一下好了。
那麼,如同史巴克有很多種(老史巴克、小史巴克、鏡像史巴克、性轉史巴克)一樣,邏輯也有很多種,比如說形式邏輯、非形式邏輯、數理邏輯、符號邏輯….不過別擔心,就像我不打算在這邊告訴你各種史巴克的萌點在哪裡一樣,我也不打算在這裡針對這些邏輯做什麼詳盡的介紹。只是要聲明一點:本項的重點,並不在於小說中推理過程的有無,而更在於故事本身的內在邏輯是否完備。
什麼是故事本身的內在邏輯?簡單的來說,就是「說不說得通」。一般來說,只要是故事,它就不能缺乏邏輯的存在。而故事的好壞,某個程度上也取決於其邏輯本身是否穩固。如果覺得還是有點困惑,那麼想想《富春山居圖》吧!為什麼《富春山居圖》會被吐到主角劉德華跑出來道歉?究其因,正是故事本身毫無邏輯可言。
那麼,要如何確認小說的邏輯是否完好呢?我認為可從下面三個方向去衡量:
1.人物是否擁有動機,以及其動機是否具有可能性或說服力。
2.人物的行動或反應是否根據其動機而來。
3.故事的走向是否根據人物的行動而來。
若這三點都有達到,那麼我認為小說的邏輯大致上是獲得了某種程度的保障。而容易讓小說在不知不覺間邏輯出軌的絆腳石,大致上有兩種。一種是「前言不搭後語」,這種一下子就會被看出來了,因而要吐槽也相當容易;另一種就是「內在邏輯的自相矛盾」,要指出這種,通常會需要花比較多篇幅。下面舉兩個例子:
1.前言不搭後語。例:「雖有串證之虞,但非重罪,所以交保」。這話的意思是輕罪串證沒問題囉?那為何不直接放人走算了,還起訴個什麼?畢竟,串供的目的不就是要脫罪嗎?
2.內在邏輯的合理性。例:「洪仲丘因在禁閉室被施以過激之操練而致中暑身亡,軍檢起訴書認為,起因於洪員平日在軍中行為不檢引發上級怨恨,而致上級挾怨報復。國防部聽聞此案,頒予洪員旌忠狀,以表揚洪員。」旌忠狀的目的是表揚軍人的功績,所以國防部的意思是洪仲丘被虐致死是他對國家的貢獻囉?我想國防部黑歸黑,但也還不至於連表面工夫都不想做。所以,結論來了,這就是邏輯不通。
還是不懂?那麼再看看以下的例子:A、B、C、D四個人到山莊渡假,擁有巨額財產的A被謀殺了,有繼承權的B、C、D都是嫌疑犯。警方介入,排除了外來人士犯案的可能。此時,B提出了不在場證明,然後C 提出證言,支持B的不在場證明。最後C 因為他的證言,而被發現是謀殺A的兇手,全案終結。
難道不覺得C 的行動簡直不可思議到極點?如果他不想脫罪,那麼一開始自首就好啦!警方也不需要忙得團團轉。如果他想脫罪,那麼為何要支持B的不在場證明?C 難道不應該死都要打破B的不在場證明,好讓水越攪越渾嗎?
什麼?你說還有D?喔,不,我沒忘記他,只是在那個故事裡他就是這樣被忘記了(我沒有以特定的小說作為例子,但這種「出場人物虛化」的情況,確實有出現在本屆投稿作中)。徹徹底底地。對,我也不知道他出場幹什麼,我也希望作者能告訴我他出場做什麼。
好的,這就是所謂的小說的內在邏輯。必須要強調的是,這個內在邏輯和現實世界的邏輯不見得必然要相符(否則一堆科奇幻推理豈非GG了)但必須不能違反(或者漂亮地推翻)作者在小說中自行構築出來的前提。這裡最好的例子,我想應該是艾西莫夫的機器人系列。艾西莫夫在我們這個「不存在那種厲害的機器人」的現實世界中,於該系列裡創造了「機器人三法則」,然後讓機器人系列裡面幾乎每篇故事都在鑽這個法則的漏洞。我以為這樣的落差,正是機器人系列為何會成為經典的重要原因之一。
最後,在這邊要特別提醒熱愛在結尾來個翻轉以製造「意外性」的作者,完稿後請務必好好檢視此類翻轉背後的邏輯是否說得通。因為這是特別特別容易陰溝裡翻船的類型。但當然,因為它的寫作難度較高,所以如果寫得好的話,確實會讓評審大大驚豔。
希望這篇的短文有助於讓大家更了解何謂邏輯。本篇若有不周全之處,也歡迎各位補充討論。Live long and prosper,我們下篇見。
3. 小心使用--遺書、日記、信件:補述不是個好習慣
第三點是我觀察到本屆投稿作的一個現象:許多作者喜歡在小說的最後,使用遺書、日記、信件等方式,來補強真兇的動機、事件的結尾或緣由。補述在某種程度上,確實能加固小說本身的邏輯,或者讓事件多添上一些懸疑/遺憾/感慨……的氣味。只是這個技巧用的好,是錦上添花,用不好的話,只是徒然讓評審領略到故事本身的不足之處--是的,不足之處。
就像原本要來個華麗的三圈半,但一個平衡沒弄好,跌成這樣的慘狀:
小心,地球是有重力存在的;小說雖然沒有重力,但它依然有一套基本法則存在。
所謂的「補述」,在此我指的是「在小說最後,因為小說所採用的原視角無法完整說明整體案情,因而採用其他方式進行故事的補充敘述」,也因此,特別鎖定了最常使用的三個手法,即遺書/自白、日記與信件。
為什麼說補述很危險?因為此次參賽小說使用補述的原因,有許多是「加固真兇身分」。換言之,小說中的偵探偵查過程中獲得的證據,不足以支撐他所推斷出的兇手,而使得作者必須使用「自白」、「遺書」、「信件」等方式,讓兇手現身說法,從而令觀者信服與認同於偵探的推論。有些小說還讓兇手從頭到尾詳細地解釋了一遍自己使用的手法--說真的,這兇手也太勞心勞力了,最後作者也不過發個便當,有必要做到這種程度嗎?(漢尼拔表示:人家我都精心烹調。)
要特別強調的是,我不是要反對補述。事實上,在很多小說中,這類補述是全篇最精采的地方--它可以輕輕鬆鬆地推翻或攪渾偵探的觀點,或是留下充滿餘韻的後續。好的補述,就像下面這張惡搞蝙蝠俠的圖一樣,它是擊沉你嚴肅表情的最後一根稻草,就算沒有讓你笑得從椅子上跌下來,至少也會扯開嘴角哼哼兩聲。
同樣的,我也沒有要反對日記、手記、信件或遺書等替角色發聲的方式。但這些應該是讓小說更好看,而不是補足小說敘述不足的工具。這邊我一下子想到的正面參考書是綾辻行人的《殺人黑貓館》,與jen in Japan的超蝙同人小說〈電光閃耀之處〉(下集在這裡)。《殺人黑貓館》的手記不僅僅是作為故事的補敘,更是構成此一故事的重要元素,囿於爆雷的因素,無法在此敘述更多,請大家自己去看囉。〈電光閃耀之處〉同樣如此。這篇講述蝙蝠俠透過竊聽超人日記的方式察覺到兩人之間情愫的同人小說,首先讓蝙蝠俠有「正當的」理由去駭堡壘電腦,接著讓蝙蝠俠找只能騙過他自己的藉口。而在蝙蝠俠聆聽超人日記的過程中,除了去構築蝙蝠俠的示愛方式外,也連帶地建立起了超人的性格。我記得島田莊司也很愛用手記,但他使用手記的方式我得說相當參差不齊。《占星術殺人事件》是名篇,《眩暈》我自己讀了挺暈眩的。但這只是我個人意見,大家可以自己去讀讀看。
因此,必須再次強調,我反對的,是偵探在證據不足以將嫌疑犯定罪時,作者將補述作為加固真兇身分的寫作方式。以讀者角度來說,偶爾看到幾篇並不會太在意。但以評審的角度來說,這樣的寫作方式,則很容易會讓我去注意故事本身的斷案邏輯是否足夠,從而暴露出作品本身的缺點。
要如何避免?我想,在使用補述前,最好可以多想一下為什麼需要這個補述?它的功用性為何?如果此一補述的功用,無法讓情節翻轉以製造驚愕,而僅僅是加固偵探的推斷,那麼可能就需要三思而後行--至少要確保偵探手頭上的證據能夠確認真兇,而不是讓號稱IQ180的偵探到頭來卻得靠兇手奉上的自白才能結案。
當然,如果你意在寫諷刺小說,或者「whodunit」不是那麼重要的小說,那麼,上述的規則恰恰好是你需要去破壞(或無視)的。那麼管我說什麼呢。放手去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