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惡意的面具
偵探澄曉峰受到富孀姚月香的委託,尋找她失蹤的兒女姚姵茵與吳肯。吳肯並非姚月香的親生兒子,而是亡夫第一任妻子所生。到了約定交付贖金的日子,卻沒想到綁匪留下贖金、釋放了吳肯,反而擄走了交付贖金的姚月香。背後的原因到底是什麼?
本篇在構思上有其可取之處,但執行上顯然力有未逮。可能因為不曉得何時該釋放線索,導致伏筆埋過頭,以致於隨著故事的開展,劇情也逐步陷入混亂之中。比如,姚姵茵與吳肯兩人的親戚關係,在偵探查明他們有肉體往來時,即可順理成章地揭開家族歷史,而非東一塊西一塊地散落在字裡行間。我必須說,第一次看這篇故事時,我還以為吳肯和姚姵茵兩人亂倫,而對故事裡角色們面對此事的冷靜態度感到驚訝。
另外,部分的章節也讓我覺得有些可惜。舉例來說,楔子裡對事件的描寫,無法發揮讓讀者「驚奇」的功效,反而讓我非常地迷惑。再者,如「行兇自白」一節中,顯示出許多與破案相關的線索或事件,但卻非由偵探或警方所查出。這樣的安排,對於偵探與警察的公信力來說,是個沉重的打擊。
最後,本篇精心安排了密室詭計。但非常可惜的是,作者卻沒有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安排這樣一個驚天動地的密室詭計--雖然讀者可以自己腦補說「是為了不在場證明!真兇要證明事發時他人與警方在一起」而我想應該也是這樣,但在敘述上,偵探還是必須意思意思地告知讀者。
話說回來,我覺得這邊比較大的問題,並非在詭計本身,而在於缺乏嫌疑犯。雖然小說試著要把管家抓來當嫌疑犯,但這個嘗試卻沒有多少努力--管家實際上沒有多少篇幅,同時他的動機也過於簡單(於是一下子就消解了)。我的意思是,假設這個犯人恨姚家恨到要寫「來自地獄的復仇」一語,那麼他跟姚家間必須要真的有血海深仇,不是嗎?而為了避免被抓,最好他預計拿來當替死鬼的嫌疑犯,也和姚家有血海深仇,那就更棒了。
簡而言之,我希望作者能夠重新整理故事線、全面改寫後再來投稿一次,相信成績會比這次更好。
12. 偵探紀元-夏日與我與推理
背景設定在遙遠的未來,彼時偵探制度取代了警察制度。見習偵探言洋彩跟正式偵探陳梓益潛入某高中調查一件疑似他殺的自殺案,查案之中遇到了神秘的學生「連鎖店」。「連鎖店」跟整件事,以及偵探體系好像都有說不清楚的關係……
頗為輕小說式的寫法,猜測作者可能看過山口雅也或是類似的輕小說。儘管如此,一個千年又千年的宇宙級設定,將文明推翻一次,但又回到類似當代現下的寫法,對我來說,有點像是做白工的感覺。如果作者很喜歡這樣的設定,或許考慮一下讓裡面某些元素與今日的世界有些不一樣的地方?話說回來,偵探制度與警察制度的差異點在小說中並未特別呈顯,以致於若遭受「換湯不換藥」的批評,也是無可奈何之事。
正文部分其實還算流暢。學妹與學長搭檔的部分輕鬆逗趣。但在小說中加入系列作走向的「學妹神秘過去」這點,對於短篇參賽作品來說其實有點吃力不討好--這種類型的梗都不會在本篇就解開,所以基本上是留了一個未解的謎團。
本篇很有趣的地方,在於作者試圖在小說中提出一個框架,解釋為何兇手要行兇。這類的手法常見於日系小說中,由角色述說他們的執念,並將這些執念形象或概念化,最後再利用這些形象化的執念反過頭來解釋兇手的動機。用的好的話讀者心有戚戚焉,用的不好讀者只會覺得是在練肖話。本作的框架,是以「狼與羊」來詮釋霸凌行為。這樣的企圖心很棒,但並未發展完全,以至於功敗垂成。
13. 主場觀眾席
故事背景設定在1968年,主述者是剛剛調職到鄉下地方的警察,遇上了一起督學被殺的案件,跟著派出所所長一起進行調查。
為了搭配這個特殊的時點,可以看出作者很用心的集合當時的時事,比如說九年國教或紅葉棒球隊或殭屍事件。我猜想作者的出發點應該就是這個殭屍事件,所以才選擇了這個時間點來搭配案件演出。然而,有點可惜的是,不知道作者是太害怕讓殭屍梗提早曝光,還是太熟悉自己的殭屍梗所以沒有意識到最棒的曝光時機,殭屍事件這件事情被拉到檯面上的時間有點太晚,而方式又太隱晦,所以效果並不是很好。
再者,兇手的動機到最後還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某人做了不名譽的某事,而使得兇手即便殺人都要阻止某人,但某事到底是什麼?我覺得讀不太出來…雖然參照紅葉的故事或許可了解作者的想法,但依舊太過隱晦(而且再說了,現在誰又知道紅葉發生過什麼事?)實際上,從小說的名字,大抵可以看出本篇與棒球之間的關聯,但其實棒球與謀殺案並未有什麼密切的聯繫,相當可惜。一樣的狀況發生在殭屍事件的部分。應該可以寫出來的人心惶惶段落,卻不知怎麼的寫得好像平靜山村,真是可惜了。
又,我覺得作者很努力地想要抓住日治到戰後的時空變遷,但可惜並不得法,思緒有點散漫,彷彿不知道該如何著力。我想我會給作者的一個建議,是去思考警察在此一時空體制下的角色,以及作者對此一位置的想法--警察可以是正義公理的象徵,卻也可以是強權不公的化身。作者應該有意識到這一點,但似乎仍找不到一個好的方式來展示。這一點我會期待作者在之後的作品中繼續努力。
另一方面,就推理性來說,我覺得最後血字的真相略為不可信。哪有人連血跟紅色油性筆都分不出來的,兩者差很多好嗎?再說,用溶劑的話,紅色油性筆被破壞的可能性應該遠遠大於血吧…?另一方面,1968年的鑑識科技,我得說國內外應該有很大的差別,希望作者能更細緻地分梳這種差異。個人而言,我很喜歡這篇小說裡閃現出來的歷史意識與地方感,期待作者循此線繼續努力。
14.童 ‧ 屍
一個家庭懸疑劇。丈夫是檢察官,妻子是台日混血兒。妻子母親那邊傳下來的貞操觀與賢妻觀所導致的悲劇。
這個故事在寫作上算是流暢,但略為缺乏亮點,相當可惜。事實上,幾乎從作者布下懸疑的時刻開始,就能知道故事整體的走向。背景時間選的很棒,1980年代還有這樣的觀念很正常。但另一方面,那個時間台灣肯定不可能有海綿寶寶吧。不,連美國都還沒有吧。在情節部分,妻子遺書作為補述的部分,如果可以的話還是盡量避免較佳。
15.荒言之扉
四個國中生在工廠裡面醒來,發現自己被關在工廠裡面,同時炸彈即將要爆炸……。清水葵一家人的過去,以及其幼稚園朋友之死,似乎是此事的關鍵……
本篇在「緊急事件」與「過去事件」之間的切換算是不錯,對話也算的上流暢,但劇情上的漏洞太多。首先,炸彈大魔王的動機到最後仍不清楚。其次,魔王要求幫手聚集國中生,幫手的方式是「不經意地」向自己的小孩提起他們幼稚園的朋友。又比如,女兒被換成兒子一事,作為母親居然渾然不覺,這實在不太可能。最後,為何弟弟的存在是秘密?到看完小說,我仍無法理解。建議作者去除炸彈魔王的部分,重新理清故事線。
16.死生之約
本篇不算推理小說,而是武俠小說。個人意見,以武俠小說的標準,本篇亦有老生常談之虞。寫得最好的部分是師徒之間的感情,讀來基情滿點。
17. 牙醫祕聞
某地方報記者採訪里長機車竊案的中間遇上了牙醫謀殺案,開始與警察局長和知名記者查案……
故事以案牽案,牽到後來卻以「其實沒有關係」收場。找到真兇後,發現他嫁禍他人的動機是覺得他人作品暗指真兇是他,過程的鋪墊又過於薄弱。主角的智力像是沒有點滿,但有意思的是,路人各個擅長突破盲點。比如說主角記者去公園打聽里長伯竊案時,路邊老人嗆他「要問案子,就去警察局,在這裡瞎攪和什麼。」讓我笑出來。建議作者捨棄對主角的英雄式塑造,專注於描寫市井人物,相信會大有可為。
再來是對於「程度」或「範圍」的認知。我不曉得背景設定地民風有多純樸,以致「里長機車被偷」與「菜市場老婆婆被搶一百塊」竟能以「兩件大案」來表述。又比如說,小說中的警員表示「昨夜,方隊長要我盯緊張豪的一舉一動,就連呼吸頻率等等,都要詳細監視。」認真的嗎?呼吸頻率?我想作者可能是要以誇飾法來描述,但敘述上太過平鋪直敘,以致誇飾也不成其誇飾了。最後,小說在邏輯上也有不少讓我無言的地方。舉例來說,當方隊長發現球場可能不是第一現場時,他的反應是「這樣一來,不就不屬於我的管轄範圍。」……呃,在還沒有確認第一現場的時候,我想應該沒有管轄權的問題吧。
又比如在結局處,真兇被抓後,又被查出弒母,但證據居然是在事件發生過後經過非常久還留在手上的「指印和皮屑」。這位真兇是從不洗澡嗎?此外結尾部分,可能時間不夠吧,像是沒有寫完一樣草草結束。而末尾,主角記者的思考更讓我覺得不可思議。他認為另一個記者「果然有問題」,理由是「他怎麼知道總有一天沈醫師的案子會引來大批媒體的關注?」呃,有人死了喔?
最後,關於文字部分,我覺得有些地方是否可以再考慮一下。比如說減少以括號夾注一些可以用一般描述方式來敘述的心理狀態或動作。以及語序的問題,比如說「王退休議員的表妹」這樣的句子盡量不要出現,可以改成「退休王議員的表妹」,會更加符合中文使用上的習慣。
18.旺角馬戲團
小說描述在旺角馬戲團發生的事件。故事主述者為記者,帶著教授朋友與舞蹈家,為著採訪的原因去看馬戲,中間發生了慘劇,揭開了馬戲團的黑幕。
開頭有點難以進入,但整體來說相當不錯。可惜重點擺在謀殺背後的動機,與馬戲團眾人的愛恨情仇,以至於對「謀殺」的解釋與描繪在比重上略顯失衡,我覺得相當可惜。
在寫作上,作者使用了〈小丑〉這首歌的歌詞作為角色心緒的表達。但以個人角度來說,我覺得小說中盡量不要整首引用現代歌的歌詞比較好。第一,現代歌詞寫的好的沒幾人。第二,讀者不一定聽過該首歌,甚至不一定對該首歌抱有好感。第三,那種斷行放在小說裡面,就我個人來說只會覺得相當煩躁。第四,不一定與小說切題;而若硬要與小說完全合拍,則可能會有為了歌詞而犧牲小說完整性的危險。話說回來,在推理小說裡使用音樂的成功案例其實不少,如說卜洛克的《酒店關門之後》、伊恩藍欽的《黑與藍》,或伊坂幸太郎的眾多小說。
19.蘭潭情劫
故事設定在嘉義蘭潭,1970年代。描述幾個高中學生之間的愛恨情仇。故事講述某日嘉女學生落潭,警方開始偵辦,並偵訊相關人等,隨後發現原來先前兩次女學生落水可能並非意外……。
這篇的敘事筆法很有趣,有種戰後初期台灣人剛剛學寫白話文的語氣,不知作者是否有意為之。角色部分,配角中二度太高又缺乏其他角色的吐槽就算了,居然還有角色附和他,讀起來有點傻眼。舉例來說,配角曾說過「早知道,我該減弱自己的魅力,讓自己不會迷死人,更不該迷死我的好表妹,唉!我是個大罪人,是個帥得會迷死人的大罪人。」而另一個配角則說:「唉!你怎麼那麼慘,是巧合?還是你長得太帥了,以至於不小心迷死了那三個女孩?」。後者這樣的說法甚至有些輕浮了。話說回來,主角倒是非常正常。
劇情部分,警察過於腦殘,但又不是刻意設計,以至於成了劇情的漏洞--警察首先沒有仔細看過受害者的日記,其次居然將日記交給嫌疑人翻閱,再來又委託嫌疑人查找日記裡的可疑線索。再者,蘭潭死者都跟嫌疑人有關,這件事警察居然查不到,也是有些太匪夷所思了。不是說不能這樣安排,但如果要這樣安排,通常會出現一個偵探來主導全部的辦案,才能解救讀者免於溺死在警察的愚蠢之中。最後,結局並未給定一個合理的解釋這一點,是最大的敗筆。主因是線索根本不足,讀者也無法進行推理。小說架構顯然需要大幅的改寫與調整。
20.連續殺人研討會
這個世界除了人類之外,還有各式各樣的獸人存在。獸人警察海德爾奉命參加警方的辦案研討會,從一份結案報告中發現了獸人牛郎葛里摩斯之死的疑點。海德爾的想法是正確的嗎?兇手另有其人?
這篇小說有入圍準決選,在評審會議中也有熱烈的討論。可惜會議記錄因為篇幅的關係,沒有收錄相關的討論。設定特殊可愛、敘事流暢、文字語句都沒有什麼大問題,個人角度而言,我非常非常喜歡這篇小說。但很可惜的是,小說本身在邏輯上有致命的缺陷,因而無法進入決選階段,個人覺得相當可惜。
所謂邏輯上的致命缺陷,在於小說的前半段,以「嫌疑犯不缺錢所以不是兇手」作為立論基礎,而此基礎是奠基在A證人的證詞上。然而稍後說明「A證人才是兇手」的論證上,又是以A證人證詞是謊言作為基礎。換言之,該人的證詞因為被認為是謊言,所以被認為是兇手;但同樣也是以此人的證詞,去說明另一人不是兇手。這其中顯然有邏輯問題存在。密室部分也有類似的邏輯窘況,即若被害者是意外死亡,為何需要刻意製造成密室?其他還有獸人設定的必要性在本篇較少彰顯,以及研討會流程描寫令人難以信服等問題。
聽說作者去年有投稿,我很期盼今年也能繼續看到作者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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