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書隨筆

龍紋身的女孩/Niels Arden Opl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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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小說《龍紋身的女孩》已經是兩年前的事了。這兩年,寂寞出版社將千禧年全套三書都出完了,《龍紋身的女孩》電影版於此時登陸,相信會再喚起一波拉森小說的閱讀熱潮。


  看完片子時,有朋友說劇情剪掉不少。由於距離上次的閱讀時間太久,我自己是沒什麼印象了,只隱約的記得布隆維斯特的幾段韻事被翦除,然而即使是電影裡那些被「剪掉」的情事,導演卻也都清楚的用眼神用對話氣氛交代了它們的發展--布隆維斯特與女編輯曾有一段;與富豪女兒的感情則被處理為郎無情、妹有意。光就此點來看,我倒覺得整體來說少去的片段並不減損原書的意圖--畢竟本書原名「憎恨女人的男人」。即便少了一點(對男主角?)的虐待路線,但那主軸畢竟不減一毫。
  如同小說一般,電影也採雙線敘事,一線是記者布隆維斯特,一線是調查員沙蘭德。兩線交錯,描述著兩者的生活,並讓他們逐步的交錯、成了同一條陣線的戰友。這過程有朋友說太久,的確,以節奏來說,電影算是前慢後快。前頭膠著了許久,直到某個突破點,突然傾瀉而下,水落石出。但我覺得前面二線敘事固然有些長,卻還不至於會令人不耐煩,因為兩線故事都相當精彩--布隆維斯特開始查四十年前的懸案,忙著記富豪的家族關係,而沙蘭德則忙著擺脫她那個下流的監護人--當然,如果你像我一樣很容易被劇情線拉著走的話,那更不會覺得冗長了。
此段黑底為提及劇情片段,但無爆「兇手雷」,請自行斟酌觀看與否。
  在這部片中,較明顯的議題除了原書中出現的「父權vs.女性」,權力、暴力與性的關聯外,還有相當切合臺灣目前時事的「受害vs.加害」的議題。在這部片裡,男女主角各自遇到了暴力事件:沙蘭德受到性侵、布隆維斯特受到性命威脅。而面對加害人,他們的選擇可說天差地遠:沙蘭德小時候受到父親性侵,解決方法是放火燒了他;長大後受到監護人性侵,解決方法是錄下來並刻字;追逐殺人魔時,選擇看著他被火焰燒死。布隆維斯特,一個受到殺人魔威脅、即將被殺害的人,卻說他理解沙蘭德的作法,但依然會去救快被燒死的殺人魔。這其中的辯證頗堪玩味--沙蘭德本身也曾經是「犯人」,但是她是因為成了「受害者」所以才會變成「犯人」;布隆維斯特看待殺人魔的觀點亦是如此,他認為殺人魔從小受到的是扭曲的教育,因而也是受害者;沙蘭德卻認為那是自己可以決定的事情。觀諸她的行為,確實她兒時殺了父親,但長大後她體會到自己可以有所選擇,於是日後遇到同樣的被害情境,她選擇的不再是殺人的激烈手段。那麼,加害人到底該不該被原諒?界線是什麼?標準是什麼?這部片選在這樣的時點上映,不知道能不能為廢死爭議帶來一些討論的空間?
  看完整部片之後,其實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男主角待的監獄,那環境也好得太過分。單人房、水泥牆隔間、有床有書桌有椅子,還可以帶電腦進去上網!關在那種地方,唯一會喪失的似乎也只有名譽和自由外出的權利。想想,一個國家的外部社會要好到什麼地步,才能讓損失這兩點就可以稱之為懲罰?不過另一方面,儘管擁有如此優良的獄政制度,《龍紋身的女孩》所談論的卻依然是兇殘不減的暴力與謀殺。
  據說第二部《玩火的女孩》與第三部《直搗蜂窩的女孩》電影也都拍攝完成了,接續應該也陸續的會引進臺灣吧,真期待後面兩部曲的上映。
*感謝傳影公司&阿丹

在〈龍紋身的女孩/Niels Arden Oplev〉中有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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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覺得龍紋身的女孩比玩火的女孩好看 不知道直搗蜂窩的女孩比前兩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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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琳娜:
    不知道耶,我後面兩本都還沒看,
    就只先買了放著而已(汗)
    看看那兩本的份量……要補的功課好多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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