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原本是幾乎打不起心情去看這本小說的,原因無他,只因為《集體殺人村》這個名字,在我看來簡直就等於這本書的濃縮精華。不用看都曉得故事的開頭與結尾,只差被殺的到底是誰,還有又為了什麼要謀殺這個人之類的問題而已。
因緣際會之下,這本書還是溜到書櫃裡找個角落安靜的蹲好了。一邊喝著紅茶一邊看書,在冬夜裡是莫大的享受。然而這一次,我真的很希望手裡拿著的不是紅茶,而是酒。感覺起來,就算拿著只有淡淡果香的富樂園,都比拿著淡淡茶香的紅茶要適合這本書。
情節就如同我所預想的一般開展。有個老傢伙死在酒窖裡,幾乎是可被認為自然死亡的被「酒窖毒氣」的二氧化碳(農夫問:什麼碳?)殺死。這人,套用書中的形容詞是「病毒」。在村人尚未發現前就潛伏並且暗中破壞,而等到整個村落敗壞時,你知道是誰幹的,卻又苦無證據。簡單的說,就是「老是讓法律站他那邊的敗類」。
這樣的一個人,這樣的死法簡直可以說是蠻便宜他了。村民之間瀰漫著一種氣氛,若非是村民,且「和我們一樣關心這村子」的村民之間才會了解的氣氛。也就是「這個人死不足惜,這樣的死法還便宜他了,我真奇怪怎麼沒人搶先一步把他幹掉--話說回來,就算這傢伙不是意外死亡,我也不會意外,而且還真想給那兇手一瓶好酒咧。」這樣的想法。而書中偵探--波特保安官的調查方式,也配合著村裡低調沉穩的氣氛。
坦白說,這樣的想法肯定是具有強大誘惑力的。而我簡直無法想像,若是我處在辦案保安官的位置上,是否有足夠的意願去追查這件幾乎天衣無縫的案子。唯一憑藉的線索只有自己的一點懷疑,還有門上的那張拙劣的恐嚇。就算心裡明白,套用昆恩的話「重返義警時代對我們都沒有好處」,但仍是會懷疑,硬是要將兇手繩之以法(還先須假定的確有兇手),那麼法律的用處何在?不正就是這個告訴我們人人平等的法律使得他的罪行得以逃脫的嗎?
惡法亦法。講來固然冠冕堂皇,但誰又能身處其中的替那些不懂法的大眾想想。不懂法律並不是罪惡,正如同不懂釀酒也不是罪惡一樣。懂法律手段的人與懂釀酒手法的人的地位是相等的,那麼我們又為何允許前者以他的知識詐欺後者,而當後者以他的知識詐欺前者時卻又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
嗯,不過這也不是全然如此嚴肅的小說。書中提到了許多關於葡萄酒的形容詞,每每令人看的神往外還兼有小小的搞笑功能。可能是我不懂葡萄酒吧,然而看到所謂「你簡直會聽到天使在你耳邊唱歌。」,嗯,我腦袋裡會浮出一個大個子的歐洲葡萄農拿著個大玻璃杯閉上眼睛陶醉的親吻著手指的情形--這或許跟彼得梅爾形容法國農夫的誇張行為有相呼應的關係。
提到彼得梅爾。我想到,在他的《山居歲月》或者是其他兩本書裡,似乎也有提到村子裡的兇殺案。他稱呼為帥哥屠夫兇殺案。犯案經過與《集》有異曲同工之妙,只除了這個帥哥屠夫犯的錯是去勾引已婚女人以外。除此之外,梅爾提到的,關於他所住的村子的變遷,也與《集》中韓老頭意圖毀去釀酒房,開發「觀光地點」頗有相似之處。凡此種種,或許是跨越國界,廣大的歐洲鄉下村落所面臨的共同問題吧。經濟的入侵無所不在。
我漸漸可以理解為什麼這本書會得到葛勞塞偵探小說獎了。對歐洲人來說,那正好是歐陸鄉村生活的忠實再現(或至少相差無幾),而書中人的語言、思考方式甚至類型也搭配的天衣無縫。從開始到終結,容我這樣形容吧,入口平淡,後勁甘醇。
介紹一下葛勞塞偵探文學獎。這是為了紀念瑞士偵探作家佛烈□˙葛勞塞(Friedrich Glauser, 1896-1938)而設立的,是□語區的重要偵探文學獎項。□語偵探文學作家筆會(Das SYNDIKAT)為了紀念葛勞塞,而每年挑選前一年的最佳偵探小說,並頒與一萬馬克的獎金。另外,筆會另設有葛勞塞尊榮獎(Ehrenglause),此獎沒有獎金,只有一尊以葛勞塞小說人物史都□警官為原型的銅人獎座,這個獎是給傑出的偵探小說家的獎項。
葛勞塞出生於維也納,生平創作的小說以1936年的《史都□警官》(Wachtmeister Studer)為首的史都□系列最廣為人知。史都□警官也是□語區最早的連續偵探之一。他著名的作品,除了上面提到的《史都□警官》外,還有《中國人》(Der Chinese )、《三位老婦人的茶》(Der Tee der drei alten Damen )等。此處,書中所列資料或者有誤,因《三》在書中的出版年是1941,不過在wiki上的出版年是1932。
[emoji:i-243]他人感想:小官的感想;蘊毒兄的感想
[emoji:i-221]wiki上關於Glauser的資料
[emoji:i-281]延伸閱讀:□崎□/葡萄酒杯盛滿殺意;彼得梅爾/山居歲月、戀戀山城。
On this day..
- 葡萄酒杯盛滿殺意/□崎□ -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