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筆記

不負責任翻譯 philosophy:藝術哲學 (4)

理型理論(The Idealist Theory)
藝術的理型論由R˙G˙Collinwood(柯林伍德,1889-1943)的著作《藝術的原則》(Principles og Art)達到最有說服力的公式。他與其他藝術理論的不同點在於,這個理論所持的態度是真實的藝術作品並不具有物理性:它應該是在一個藝術家心中的理型或是情感。而這個理型藉由想像力表達出來,而經由藝術家以特殊藝術媒介來介入修改,但藝術品本身仍存在於藝術家的心中。

理型理論自工藝中區分出藝術。藝術作品不帶任何實用目的。藝術品的創造,是藝術家藉由特殊的媒介物來表達他們的介入,例如油畫或是字句。相反的,工藝品是為了實際使用的目的而被製造出來的,而工匠們是有計畫的製作,他們比較偏重於將成品依設計製造出來。因此,舉例來說,一幅畢卡索的畫並不為了任何特別需求服務,而據推測,也不是事先計畫的,而我正在使用的桌子,則具有明顯的功能性,且是有事先設計好的藍圖才被製造出來的。畫是藝術,而桌子是工藝。這並不是表示藝術作品不能包含工藝:事實上,的確有許多偉大的藝術作品也包含了工藝的元素,Collingwood明確地闡明, 藝術和工藝這兩個類別並不互相排斥。相反的,藝術作品也不僅僅只是達到目的的手段。

理型理論將真正的藝術作品與僅僅是娛樂的藝術作品(僅是為了娛樂而被製造出來的作品,或是激起特殊情感的作品。)分開。真正的藝術作品沒有目的,它自身就是自己的目的。娛樂用的藝術是工藝,因此在藝術品質上就較為下等。相似的,所謂的宗教藝術,因為其製造的目的是為了特別的需求,因此也應被認為是工藝。


對於理型理論的批評
怪異
對理型理論的主要批評,是對其較注重製作藝術作品的動機而非作品本身感到怪異。這表示當我們走進一家藝廊,我們所見的都是藝術家實際創作背後的蹤影。這是一個很難接受的觀點,雖然它在那些沒有物理對象的文藝與音樂作品下的情況更加振振有詞。(though it is more plausible in the cases of literary and musical works of art where there is no single physical object that we can call the work of art.)


太過狹隘
對這個理論提出的第二個批評,則是它過於狹隘:它似乎會把許多已經公認為藝術的作品分類為工藝品。許多傑出的畫像都是為了紀念姊妹的樣貌;許多傑出的戲劇都是為了娛樂而作。難道就因為他們在(作者的)心裡是有所目的而作,就表示它們不能算是藝術作品嗎?況且,那要怎麼評斷建築--自古以來就被認為是藝術的一類:多數的建築都是為了特定目的而蓋,因此在此理論之內,建築就無法算是藝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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