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形式理論(The significant form theory)
重要形式理論(The significant form theory;註:國內一般譯為「有意義的形式」)在二十世紀早期相當流行,並且與藝評家Clive Bell(1881-1964)及他的著作《藝術》(Art;譯註:中譯本由商鼎文化出版)有所關連。開始於企圖假設每個成功的藝術作品都會對觀眾、聆賞者或是讀者激發出一種美的情緒。這種情緒與日常生活中所發生的情緒是完全不同的:它特別之處,是在於與現實的考量幾乎無關。
是什麼讓這些藝術作品令人們以這樣的方式回應它們?為什麼這些藝術作品可以召喚出這種美的情緒?Bell所給的答案是,所有藝術作品都共同享有一種被稱為「重要形式」(significant form)的特質,一個他鑄造的界線。重要形式(significant form)在類別之間是個相當重要的關係--那些藝術作品結構中特別的象徵遠比它的主題來的重要。雖然這個理論通常只有應用在視覺藝術上,但它也可以相同的運用在任何被定義為藝術的作品上。
舉例來說,一個重要形式理論者在思考何以梵谷一幅畫一雙老靴子的畫作會被稱為藝術作品時,他會指向色彩之間的連結與紋理之類的重要形式,並且因此在敏感的評論家身上製造出美的情緒。
重大形式是一種敏感的評論家(sensitive critic)能夠從一件作品中分辨出來,卻難以說明的特質。不幸的,感覺遲鈍的評論家不能欣賞重大形式。Bell,舉例來說,不像下面會討論的到學院派理論者,相信藝術是個可估計的概念:這是說,稱呼一件作品為藝術,不只是替它分類,也同樣承認它具有某種價值。所有很棒的藝術作品,無論是哪一時期、哪一民族的,都適用於重要形式理論。
對於重要形式理論的批評
循環(論證)
重要形式理論的論證,在它的兩個關鍵概念上互相定義彼此,形成一個循環論證。此一理論簡單來說,就是這些作品裡可以給我們美感的形式性質。但是這個「美感」(aesthetic emotion)只能在感覺到重要形式出現時才能得到。這是令人不滿的。如果我們不能發現這個循環定義,那麼這個理論就會保持壯觀而無用。無論是對於重要形式,或是美感,我們都需要一些獨立的認識路徑。對於這兩者,若是沒有這些獨立的標準,在這個理論的中心就有一個狠毒的循環定義。這就像是在字典裡查找一個單字「是」,發現它的定義是「其相反詞為『否』」;而在找「否」時,卻發現它的定義是「其相反詞為『是』」。
不可反駁性(Irrefutability)
對於這個理論,更加進一步的批評是它無法被反駁。重要意義理論的一個假設是,敏感的觀察者在接近一件真正的藝術作品的時候只有一種情緒會被激發出來。無論如何,就算證實它並非不可能,也是極端地困難。
如果某人宣稱完整的體驗過一件藝術作品,但卻沒有經驗過這種美的情緒,那麼Bell會說那人搞錯了:他要不是沒有真的完全體驗過,不然就不是個敏感的批評者。但這是去假設此一理論是可被證實的:即是此處的確有人有美的感覺,以及這是由一件藝術作品所激發出來的。這個理論,由此,顯現了它的無可辯駁。而許多哲學家相信,如果一個理論在因為所有可能的觀察都會證實它,而使得它在邏輯上是無可辯駁的,那麼這就是個毫無意義的理論。
相似地,如果我們指出我們認為是一件藝術作品的某物,並且一個敏感的批評家不會感受到因此感受到美感,那麼重要形式理論者就會宣稱這並非一件藝術作品。再次的,在這個例子中,並沒有任何可能的觀察可以證明這個人犯了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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